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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長光 來源: 東南網 點擊數:683
“十三五”期間,全市生豬年出欄總量將控制在100萬頭以內。市政府日前出臺《寧德市進一步加強生豬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年底前可養區內除確定予以保留的生豬養殖場,其余一律關閉拆除。
6月底前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生豬養殖場
根據環境承載能力、市場需求和省政府下達的養殖控制總量要求,在“十三五”期間,全市生豬年出欄總量控制在100萬頭以內。
方案明確,6月底前,將全面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的生豬養殖場(戶);9月底前,將對未升級改造的可養區內存欄250頭以下,無法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的生豬養殖場(戶),堅決予以關閉拆除;年底前,可養區內除確定予以保留的生豬養殖場,其余一律關閉拆除。與此同時,年底前,保留的生豬養殖場應配套建設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覆蓋率達100%。
此外,寧德市還將對可養區內保留的生豬養殖場要分年度安排標準化改造任務,并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標準化改造,基本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
加工制售病死豬產品將被追刑責
根據方案,對于禁養區內所有生豬養殖場(戶),可養區內250頭以下未升級改造、無法實現零排放及達標排放生豬養殖場(戶),寧德市將加大關閉拆除力度。2017年1月1日起,除可養區內保留的生豬養殖場外,其余的生豬養殖場應停止出具動物產地檢疫證明,并不得給予任何的財政補貼或項目扶持,并堅決予以關閉拆除。
同時,幫助指導可養區內250頭以上生豬養殖場開展標準化改造。對未能按時完成標準化改造,應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無法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的養殖場應停止出具動物產地檢疫證明,不得給予任何的財政補貼或項目扶持,并予以關閉拆除。
此外,鼓勵建立病死豬集中處理廠(中心),將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年存欄1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應積極申報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機械補貼項目,嚴肅查處隨意拋棄病死豬和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產品等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辦。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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